年报披露截止日将至 上市公司集中修正业绩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4月超60家上市公司集中发布业绩修正公告"变脸",多与年报截止日及审计因素有关。每日经济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4月1日至21日超60家上市公司发布业绩修正,西部矿业、星星科技等由盈转亏或亏损扩大;计提商誉及资产减值为主要原因;与4月30日年报截止日及年报审计相关。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一般来说,上市公司要在4月30日前披露年报,沪深两市上市规则均要求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即最迟4月30日;深交所还规定,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若预计业绩与已披露差异较大需修正。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