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业绩补偿均选择股份回购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联建光电两家被收购公司业绩未达标,均选择股份回购方式补偿;公司此前因子公司虚增收入遭证监会处罚,投资者可索赔。金陵晚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联建光电收购励唐营销、华瀚文化,交易对方承诺业绩均未兑现,均选择以1元价格回购注销股份进行补偿,共退回685万股。此前子公司分时传媒2014-2016年虚增收入6178.7万元、虚增利润6047.25万元,致联建光电多期报告虚假记载,证监会处公司60万元罚款。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称,目前已有超过150名投资者委托起诉联建光电,随着正式处罚落地,投资者起诉联建光电的条件已具备。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金陵晚报(2018-12-20):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