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商标侵权案按下暂停键 律师称天价索赔合理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承德露露诉汕头露露等商标侵权案再度开庭,承德露露主张逾9000万元索赔,案件因侵权产品来源需核实进入现场勘验。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承德露露诉汕头露露及荣诚文华超市商标侵权,主张2011-2017年汕头露露未经授权自销'露露'杏仁露营业额3.78亿元、获利超6500万元,故索赔逾9000万元合理。双方就核心证据、涉案商标是否侵权争论激烈,因公证书涉及侵权产品来源需核实进入现场勘验。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商标侵权是企业使用商标之前该商标已被注册,此时构成侵权;索赔金额可从两方面计算,一是对方通过侵权获得多少收益,或侵权给自己带来多少损失,原告可主张其中一种方式索赔。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