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采访 > 惠伦晶体拟7153万转让5.65%股份 受让方身份曝光

惠伦晶体拟7153万转让5.65%股份 受让方身份曝光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惠伦晶体控股股东拟折价转让5.65%股份予丑建忠,后者为股东暨南投资创始人之一;双方被认定不构成一致行动人。每日经济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惠伦晶体控股股东新疆惠伦拟转让950万股(占5.65%)给丑建忠,作价7153.5万元、较市价折价18.3%。丑建忠持股暨南投资2%并任董事,暨南投资持有惠伦晶体0.51%股份且在IPO前入股,但因其无法对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不构成一致行动人。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与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王怀涛律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如果没有其他方面关系,仅仅持股2%并不足以构成一致行动人。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15-05-15):原文链接

上一篇: 立信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金亚科技投资者再获胜诉
下一篇: 实控人反击 ST仰帆花落谁家

备案号:沪ICP备18022070号-1网站地图
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Copyright © 2016-2026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