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因子公司造假被处罚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联建光电因子公司分时传媒连续三年造假被处罚,虚增利润致多期财报虚假记载,投资者索赔条件明确。信息时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4-2016年子公司分时传媒虚构广告收入等虚增利润6179万元,联建光电被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60万元,17名当事人被罚,何吉伦等三人被市场禁入。公司5年收购18家埋下商誉隐忧,账面商誉仍38亿。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基于证监会认定事实,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间买入且未清仓的投资者受虚假陈述误导,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目前超150名投资者委托起诉,首批材料2019年初递交法院。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信息时报(2017-12-07):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