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三责任人被减轻处罚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联建光电收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子公司分时传媒造假致年报虚假记载,三名主要责任人市场禁入处罚被取消、改为罚款。金陵晚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4-2016年子公司分时传媒虚构广告收入等虚增利润6047万元,致联建光电多期报告虚假记载。证监会处公司60万元罚款,何吉伦等三人市场禁入被取消仅罚款30万。凡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买入且持有者可索赔。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称,目前已有超150名投资者委托起诉联建光电,正式处罚落地起诉条件具备,将在2019年初向深圳中院递交首批诉讼材料。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金陵晚报(2018-12-20):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