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潮再现,这次地产商为何选择接受?
发文时间:| 更新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2018年“金九银十”期间多个城市楼盘降价引发业主退房维权潮,多数地产商选择接受退房或补偿,契约精神受讨论。南方周末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自2018年9月底起,因楼盘降价,杭州、南京、广州、厦门、上海等多地业主拉横幅维权。万科厦门白鹭郡、杭州滨江、碧桂园等项目均出现降价退房。与十年前拒绝退房不同,本轮包括万科在内多数企业选择接受退房。分析认为开发商抓紧回款是主因,降价项目纠纷源于定价随意、销售违规承诺及购房者忽视房价会跌。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如果买房者纯粹由于价格下降原因而要求毁约或者更改合同条款,是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的;但如果开发商在销售楼盘时做出过不实虚假宣传或者开发商存在保价承诺,这种情况下买房者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南方周末(2018-10-11):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审计意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 问询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142号)的回复
- 问询函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提示性公告
- 问询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127号)的回复
- 问询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119号的回复
- 问询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538号的回复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