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可依照私募基金合同提起诉讼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每日经济新闻就《律师:可依照私募基金合同提起诉讼》相关事宜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表示,私募基金开立了托管资金账户、有监管人(一般券商监管募集完资金及用途),托管券商要负一定责任;保理公司对私募有回购责任,未兑付涉及违约。若资金未进入票据业务而直接进入保理公司,托管券商有责;若资金到募集账户再至保理公司做票据业务后又被挪用,则私募和托管人无责、保理公司违约。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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