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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百特被强制退市算总账 7个月前公告或为公司埋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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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百特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深交所启动强制退市机制;公司2017年12月公告称不会因处罚被暂停或终止上市或误导投资者。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7月4日晚雅百特公告被移送公安机关。深交所解答退市流程:复牌交易30个交易日,再决定是否暂停上市,12个月内法院有罪判决或未满足恢复上市条件则终止上市。已有超800名投资者委托索赔。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介绍,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是虚假陈述的升级版,极严重的虚假陈述不仅信披违规还涉嫌犯罪;根据《刑法》161条,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20万元罚金。根据处罚决定,2016年3月25日至2017年4月7日期间买入且未全部清仓的受损投资者均具备索赔资格。其认为公司2017年12月15日公告称不会因处罚被暂停或终止上市涉嫌误导投资者,监管层应认定性质,受误导投资者可索赔。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16-03-25):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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