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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振兴银行正副董事长、行长皆为深发展旧部 7个自然人集中持有近70%股权辽宁振兴银行正副董事长、行长皆为深发展旧部 7个自然人集中持有近7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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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振兴银行开业,董事长周林、副董事长沈光朗等核心成员多为深发展旧部;股权穿透后近七成股权由7个自然人持有,二股东天新浩、三股东沈阳启源合计持股50.5%。每日经济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辽宁振兴银行2016年12月19日获批筹建,2017年11月24日开业,为东北第二家、辽宁首家民营银行。沈光朗任天新浩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拥有日常管理最高权限。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介绍,按《公司法》,股东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兼任经理,职权由章程规定;无董事会时执行董事拥有日常管理最高权限。股东更多扮演投资者角色,日常经营由执行董事负责,重大事项由股东会表决,具体划分看章程约定。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17-11-24):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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