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采访 > 超华科技选择性漏报索赔案信息

超华科技选择性漏报索赔案信息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超华科技2017年报披露多起小额诉讼却对至少超500万元的投资者索赔案只字未提,被指选择性漏报信披违规。金陵晚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超华科技2017年12月15日收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年报虚假记载),3月9日索赔案已在广州中院开庭,但公司未公告;年报披露六桩诉讼最低4万最高106万,却漏报索赔案。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指出,超华科技将20余万元其他案件披露而对远超其金额的投资者索赔诉讼只字不提,选择性披露对投资者造成困扰并形成误导;在2015年4月29日至2017年9月4日期间买入且2017年9月4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金陵晚报(2017-12-15):原文链接

上一篇: 一致行动人界定悬疑 宁波中百“攻城者”的两难
下一篇: 解除协议为减持铺路? 东方新星大股东与一致行动人不再续签

备案号:沪ICP备18022070号-1网站地图
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Copyright © 2016-2026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