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不施工即确认收入 中毅达虚增利润被罚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中毅达公告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子公司未施工即以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虚增2015年三季报利润被罚。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厦门中毅达2015年7-9月未实施工程却确认井冈山项目收入7267万元,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81.35%;公司曾被两次立案调查,此处罚对应第一次;2017年报未能按时发布。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介绍,具有因果关系受损投资者可索赔,凡2015年10月28日之后至2016年1月29日之间买入中毅达且2016年1月29日仍持股的投资者可参加索赔;公司3月23日再被立案调查,其他时间段投资者亦有索赔机会,需待第二次调查结论;B股投资者索赔资格不受影响。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15-10-28):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