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采访 > 受旗下房产无产权证影响 荣华实业大股东终止卖股份

受旗下房产无产权证影响 荣华实业大股东终止卖股份

发文时间:| 更新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荣华实业控股股东荣华工贸拟14亿元转让全部持股,因全资子公司浙商矿业部分房屋建筑物无产权证无法履行,双方终止转让协议。每日经济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7年11月荣华工贸拟以12.84元/股转让约1.09亿股给人和投资,复牌后两涨停。3月4日因浙商矿业部分资产(账面价值8873万元)无权属证明终止协议。该资产无产权证问题由来已久。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相关资产有无产权证主要影响公司股权估值,如果交易双方对股权估值都认可,不会影响股权转让。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17-12-01):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警示函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 审计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风险警示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补充公告
  • 审计意见监事会对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 风险警示ST荣华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 风险警示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共 3 次)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上一篇: 京天利赔偿款至今未向投资者支付 投资者继续呼吁
下一篇: 证券法修订有望获新进展

备案号:沪ICP备18022070号-1网站地图
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运营「索赔吧」微信服务号与股东网 gudong.pro
Copyright © 2016-2026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