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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资源董事会超龄服役一年半 控股股东提议换届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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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资源董事会任期2016年8月届满却超期约一年半未换届,控股股东宁波冉盛提交11项换届提案被董事会以材料不全驳回,深交所发函关注。每日经济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中润资源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8月选出,2015年补选后超期履职。宁波冉盛2018年2月9日提交临时提案,公司未及时披露,2月25日董事会决议不予提交。宁波冉盛声明材料已完备。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虽董事会任期已满,但换届前正常履职无问题;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召集人有权审查提案,认为不合规可要求补充。若后续未能和解,宁波冉盛可依靠持股10%以上股东身份自行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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