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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独董刘姝威披露钜盛华9资管计划“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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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姝威再发5问质疑宝能延长资管计划清算期权限,并披露钜盛华9个资管计划来龙去脉,指浙商银行理财资金作为劣后级违反商业银行法。该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刘姝威称浙商银行2015年11月募集132.9亿元理财资金作为优先级,与宝能67.1亿元劣后成立华福浙商3号,杠杆2倍,造成理财资金敞口风险。宝能称已签补充协议延长清算期。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资管计划本身只是合同关系,合同各方决定延长清算期就没问题;该清盘没清盘可能存相应行政法律责任,监管对券商、管理人处监管或行政处罚,但不影响延期效力。宝能此前未说可能减持,延期非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不具备证券法意义上信息披露义务。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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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公告

  • 审计意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 问询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142号)的回复
  • 问询函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提示性公告
  • 问询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127号)的回复
  • 问询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119号的回复
  • 问询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538号的回复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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