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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亚科技案原告、被告均提起上诉 12.29%到底多了,还是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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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亚科技因2014年报造假遭投资者索赔,成都中院一审按12.29%比例判赔,创证券维权史最低赔付比例,原告与被告均提起上诉。大众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金亚科技2014年报造假,成都中院在仅有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无正式处罚决定情况下立案并一审胜诉判决。金亚科技认为一审扣减系统风险时仅对比创业板指不当且违背和解意愿;投资者则认为系统风险认定不合理。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投资者代理律师)表示,系统风险在仅考察创业板指情况下金亚科技已“捡便宜”,其要求仅对比同行业个股的上诉意见无法律依据,被四川高院采纳可能性极小;称已委托第三方调解绝非事实,公司从未提出调解方案。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大众证券报(2015-04-03):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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