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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对赌耍财技被证监会顶格处罚 投资者欲起诉*ST佳电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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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佳电9月27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重组中为兑现业绩承诺人为调节2013-2015年利润遭拟顶格处罚,赵明、梁喜华被市场禁入。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1年阿继电器重组置入佳电公司,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承诺2011-2014年净利润不低于预测。为保证业绩承诺完成,董事长赵明决定财务调整,通过少结转成本、少计销售费用调增2013年利润约1.58亿、2014年约3994万,调减2015年约1.98亿。证监会拟对*ST佳电顶格罚60万,对赵明5年、梁喜华3年市场禁入。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凡2014年4月22日至2017年4月7日期间买入该股票且截至2017年4月7日仍持有的投资者,均有权向*ST佳电提起民事索赔诉讼。投资者现在是否持股,并不影响索赔资格。从股价走势上来看,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ST佳电的股价短期内大幅下跌,投资者损失与*ST佳电违规行为之间存在非常直接和明显的因果关系。这种为了避免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不惜财务造假、侵犯广大二级市场投资者知情权的行为,性质非常恶劣。二级市场投资者并不是可以随便捏的"软柿子",我们将在正式处罚落地后,立即代表投资者提起索赔诉讼。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14-04-22):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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