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连拼三年和21位高管集体造假 30万罚款小意思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ST佳电公告因重组中为兑现业绩承诺篡改2013-2015年年报利润总额(涉及3.96亿元)遭证监会拟顶格处罚60万元,22名责任人被罚,董事长赵明、财务总监梁喜华被市场禁入。媒体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1年阿继电器重组置入佳电公司,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佳电厂等承诺2011-2014年实际净利润不低于预测水平。因2013-2015年实际业绩未达标,时任董事长赵明组织通过财务处理弥补,2013-2015年公开财报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拟对*ST佳电顶格罚60万,对赵明采取5年市场禁入、梁喜华3年市场禁入,其余21名签字高管被罚3万至30万。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凡2014年4月22日至2017年4月7日期间买入该股票且截至2017年4月7日仍持有的投资者,均有权向*ST佳电提起民事索赔诉讼。投资者现在是否持股,并不影响索赔资格。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媒体(2014-04-22):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