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锐电索赔案再开庭 公司方无新主张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ST锐电虚假陈述索赔案再度开庭,20名投资者索赔,公司未提新抗辩理由,诉讼时效剩最后两月。金证券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8月23日北京一中院再度开庭,此前首批投资者已一审、二审胜诉。华锐风电2015年11月收处罚决定,查明2011年年报虚增营收24.3亿元、利润2.78亿元。2016年8月公司判赔4名投资者39.3万元,上诉被驳回。索赔条件为2012年4月11日至2013年3月6日买入且仍持有者,须2017年11月10日前起诉。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告诉《金证券》记者,公司方面仍认为违规重大性不够、拒绝调解,与之前败诉说法一致,未提新抗辩理由与证据,这有利于索赔投资者获赔。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金证券(2015-11-10):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