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同学凌晨泄露重组信息 汪某买入龙溪股份赔钱又受罚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龙溪股份内幕交易案曝光,自然人汪辉据中学同学(内幕知情人)电话在敏感期买入,最终亏损仍受罚。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6年3月24日龙溪股份与宜通金茂接触酝酿并购,4月11日停牌,6月2日终止重组。内幕知情人唐某于4月8日凌晨电话告知中学同学汪辉,汪辉买入龙溪股份,合计亏损约8.76万元。云南证监局、证监会8月4日公布行政处罚。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对《证券日报》记者介绍,内幕交易损害投资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无论金额大小、是否获利,只要行为存在即受制裁,轻则行政处罚重则可犯罪;在内幕交易时间段内存在相反交易的投资者可就损失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16-03-24):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