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标的业绩不达标 证监会收紧再融资并购政策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证监会明确强化并购重组业绩补偿承诺监管,强调重组方不得变更业绩承诺,逾24%并购标的未达预期。媒体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8月4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回应,重组方业绩补偿承诺不得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变更;2016年657次收购中133起未达标,涉及121家上市公司,逾24%标的未达预期。监管将开展专项检查。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表示,并购完成后业绩承诺不达标甚至变脸普遍,证监会有必要加强监管;但目前很少有人因业绩不达标提起诉讼,对公众投资人保护措施尚不完善。《公司法》虽规定连续180天合计持股1%股东可要求监事会、董事会或自行起诉,但1%持股门槛高、成本高,胜诉后公众投资者也难直接获赔,关键要细化便捷维权规定。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媒体(2016-06-17):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