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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中止IPO审查申请 因股东涉嫌单位行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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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中止IPO审查,因股东锦龙股份涉嫌单位行贿,该事项对公司上市构成不确定性影响。北京商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锦龙股份涉嫌单位行贿案进入起诉阶段,或与其早年取得东莞证券股权有关;若认定与股权关联,交易合同或无效,影响上市。东莞证券业绩亦因行业寒冬下滑。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说锦龙股份涉嫌单位行贿与取得的东莞证券股权有关联的话,意味着交易合同会无效,如果认定为无效的情况下,锦龙股份持有东莞证券股权就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稳定,对公司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如果受让方在股权过程中存在受贿情节,对于转让方来说是可以无效的。诸如转让方迫于外界压力,不是真实意图出让股权等情况,一旦在刑事犯罪中被认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请诉讼,被认为无效,转让方只要把钱退还锦龙股份就可以。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北京商报(2016-01-06):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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