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路桥股权大战:董事会能否限制第一大股东表决权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四川地产商李勤斥资近12亿元成为成都路桥第一大股东后,双方股权之争再度升级,李勤申请行为保全暂缓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每日经济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6年3月成都路桥董事会否决李勤提请的股东大会决议;2017年新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下达裁定,暂缓执行去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须经法院许可。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认为,如股东在收购或举牌过程中出现信息披露不及时等违规行为,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层可限制股东权利,但在法律层面公司无权限制股东权利。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16-03-11):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