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采访 > 成都路桥股权大战:董事会能否限制第一大股东表决权

成都路桥股权大战:董事会能否限制第一大股东表决权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四川地产商李勤斥资近12亿元成为成都路桥第一大股东后,双方股权之争再度升级,李勤申请行为保全暂缓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每日经济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6年3月成都路桥董事会否决李勤提请的股东大会决议;2017年新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下达裁定,暂缓执行去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须经法院许可。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认为,如股东在收购或举牌过程中出现信息披露不及时等违规行为,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层可限制股东权利,但在法律层面公司无权限制股东权利。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16-03-11):原文链接

上一篇: 长金投资巧妙实现增持武昌鱼承诺 部分一致行动人金蝉脱壳?
下一篇: 国海证券“萝卜章”后遗症

备案号:沪ICP备18022070号-1网站地图
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Copyright © 2016-2026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