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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化工股权旧案:"抽屉协议"曝光中国化工违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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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国资委发函要求河池化工披露2005年中国化工无偿划转控股权时的特别约定,指中国化工转让股权违反“不转移国有股权”等承诺,抽屉协议浮出水面。21世纪经济报道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05年中国化工通过无偿划转取得河池化工60.26%股权;2015年起中国化工筹划转让,2016年4月银亿控股成为新控股股东;河池国资委指河化集团转让收益未优先偿还欠款且继续减持剩余股权构成违约。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证券部主任)认为,信息披露应当及时、准确、完整,未披露协议或特别约定已构成信披违规,监管部门应予调查。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2017-01-12):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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