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比例持股未公告 莫高股份三股东遭调查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莫高股份第三股东宁波宏创及其一致行动人永新华韵因涉嫌超比例持股未公告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此前二股东举牌已引发控制权质疑。北京商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宁波宏创、永新华韵合计持股9.15%,因涉嫌超比例持有'莫高股份'未公告于11月17日被立案调查;此前二股东西藏华富与金陵控股合计持股15%引发控制权担忧。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持股比例每增减超5%需公告披露,超比例持股未公告指增减5%未披露;鉴于二者合计持股超9%,此次指整个过程中超10%节点未披露。若查证属实,证监会会给予行政处罚,顶额罚款60万,但可能不会顶额,也会有对直接责任人的罚款甚至市场禁入;原因主要是信披管理和操作不规范,踩红线时不自知,极少数为恶意。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北京商报(2016-06-20):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