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先行赔付卡在利益平衡点
发文时间:| 更新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IPO先行赔付制度因保荐机构责任利益平衡难题引发关注,部分券商与拟上市公司签'台下'协议转移赔付风险,细则尚未出台。北京商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5年11月证监会表示建立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2016年1月IPO新政要求保荐人承诺先行赔偿;有券商与拟发行人签《先行赔偿五方协议》转嫁责任;2013年平安证券设3亿元万福生科补偿基金为先行实践。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认为先行赔付制度最重要的是解决利益平衡问题;制度能督促保荐人勤勉尽责、避免欺诈上市,对投资者有积极作用,但若标准不明确或过于严格,保荐机构可能选择不参与业务,发行人或选更愿意担风险的保荐商,甚至签转移责任协议;明确具体且符合市场规律的赔付标准、使权利义务对等是关键。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北京商报: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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