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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回购计划仅完成1.6% 多家公司“光打雷不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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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A百亿回购计划截至10月底仅完成1.6%,多家公司回购进展缓慢或为零,律师称不回购或构成违约。界面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万科8月31日股东大会通过不超100亿元回购方案,截至10月31日仅回购1248万股、支付1.60亿元,占比1.6%。同期南京高科、TCL等回购进度低,常宝股份、川投能源等数量为0。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认为,上市公司推出回购方案相当于与小股东建立合同关系,虽非书面,但若宣布回购却不行动本质属违约行为,投资者可以维权。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界面新闻(2015-10-31):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审计意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 问询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142号)的回复
  • 问询函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提示性公告
  • 问询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127号)的回复
  • 问询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119号的回复
  • 问询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538号的回复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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