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润因误导性陈诉被罚 或面临投资者索赔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ST海润原股东提议“10转20”高送转后大幅减持,公司巨亏,江苏证监局拟处罚,或面临投资者千万级索赔。媒体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今年1月*ST海润股东提议高送转带动股价大涨后大肆减持,随后巨亏消息致股价连续大跌;江苏证监局认定预案及减持存在误导性陈述、超比例减持未完整披露、短线交易,拟处罚。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截至目前咨询索赔投资者已近百人,初步预计海润光伏将面临千万级别索赔诉讼。2015年1月23日至2月14日期间买入且未全部清仓的投资者亏损普遍30%以上,凡该期间买入且未全部清仓者具备初步索赔资格。上市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多增发股份,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9条,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则不得筹划发行股份重大事项。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