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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案二审 各方均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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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虚假陈述纠纷案二审在广东省高院开庭,一审曾判佛山照明赔偿1303位投资者合计5931万元,双方均上诉,二审争议在法律适用,各方接受调解。南方都市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佛山照明一审被判赔偿第一批1303位投资者5931万元,公司与13位原告上诉。二审合并审理未当庭宣判。除1名投资者外各方对一审查明事实无异议,争议在法律适用。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为投资者代理)表示,佛山照明递交十几页上诉书但无新证据,翻案可能性不大,预计二审维持一审,股民获赔金额约为索赔金额的30%至60%。各方均表示接受调解。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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