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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南大股东违反承诺减持 今年来多次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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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南控股股东大东南集团及一致行动人诸暨贸易在年内多次减持,合计比例5.38%,超过其2月作出的减持不超5%的承诺,构成违约。每日经济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大东南集团及诸暨贸易今年1至3月通过大宗及集合竞价多次减持,合计4129.99万股占5.38%。公司称超比例因对一致行动人理解存误区。深交所本月曾通报批评其违规减持。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证券部主任)表示,大股东此次是向其他股东作出的承诺,构成契约关系,违反承诺即构成违约。该合同关系虽非书面但同样受法律保护,从法理上大股东应承担相应责任。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15-01-06):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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