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采访 > 山西汾酒人事地震:董事长等三位高管同时离职

山西汾酒人事地震:董事长等三位高管同时离职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2014年12月27日,山西汾酒公告董事长李秋喜、副董事长王敬民、独董沈沛龙三人同时离职,理由为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引发争议。证券时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离职后李秋喜以集团董事长身份调研上海汾酒销售公司混改试点,外界对加速混改预期增强。汾酒集团称2013年证监会例行检查曾提出法人治理整改要求。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告诉记者,集团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独立,要求集团公司与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商业模式、核心员工等。董事作为资方代表一般可兼任上市公司高管,不存在法律问题。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时报(2014-12-27):原文链接

上一篇: 长城基金重仓南北车 大股东任财务顾问引争议
下一篇: 证券立法宜细不宜粗

备案号:沪ICP备18022070号-1网站地图
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Copyright © 2016-2026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