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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索赔案今日开庭 诉讼时效未截止仍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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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索赔案7月9日开庭,全国超1300名投资者索赔近2亿元,诉讼时效截止2015年3月,符合条件投资者仍可起诉。投资快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佛山照明索赔案7月9日开庭,庭前证据交换已于7月7日完成。全国超1300名投资者提起索赔诉讼,金额近2亿元。吴立骏代理163位股民索赔一千多万,王智斌本次开庭涉及352人、索赔金额4765万元。诉讼时效截止2015年3月。凡2010年7月15日至2012年7月5日期间买入佛山照明股票且存在投资差额损失的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7月7日证据交换中佛山照明方共提交20份证据,主要意在证明2010年至2012年是熊市、投资者损失是系统性风险造成的;我方提交8组证据,其中关于系统性风险问题针对性举出3组证据,证明从实施日至基准日近两年半时间内深成指仅微跌4.48%,属正常波动,不存在系统风险,而同期佛山照明股票跌幅达46.37%,远超大盘跌幅;预计随后的开庭系统性风险将是争议焦点,对取得最终胜利有信心。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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