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采访 > 光大乌龙指民事索赔庭审临近:37个案件昨交换证据

光大乌龙指民事索赔庭审临近:37个案件昨交换证据

发文时间:| 更新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上海市二中院对光大证券“8·16”民事索赔案37件案件进行证据交换,目前已受理80余件,预计一个月后正式开庭。每日经济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6月9日下午上海二中院对37件光大证券民事索赔案进行证据交换,其中33件由严义明代理、4件由王智斌代理(股指期货投资者,索赔38.96万元)。二中院已受理80余件,光大证券曾对管辖提出异议被驳回。杨剑波诉证监会案最迟8月18日前后宣判。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如果法院最终撤销证监会对内幕交易的认定,基于内幕交易提起诉讼的投资者会面临一定的诉讼风险;但符合条件的上午买入的投资者(8月16日上午11:05分之前持有空头头寸的期货投资者)索赔应不受影响,因其索赔依据是根据《侵权责任法》而非《证券法》。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警示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 责令改正关于子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市场禁入决定书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上一篇: 南纺二东家的尴尬
下一篇: 永东化工上市或遭急刹车

备案号:沪ICP备18022070号-1网站地图
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运营「索赔吧」微信服务号与股东网 gudong.pro
Copyright © 2016-2026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