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成本极低 退市改革欲破A股版“刚性兑付”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文章指出南纺股份连续5年虚增利润3.44亿元仅被罚50万元,A股违法成本低廉、退市制度缺陷形成股市版“刚性兑付”,并扭曲了市场估值体系。经济参考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南纺股份2006年至2010年累计虚增利润3.44亿元,扣除后5年实际亏损,证监会仅给予警告并罚款50万元,12名责任人被罚3万至30万元。《证券法》193条规定虚假陈述罚金以60万元为限。WIND统计显示自中国股市建立以来真正因连续亏损退市的企业仅51家,占1.9%。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证券法》193条规定的虚假陈述行政法律责任中的罚金以60万为限,这是南纺股份造假3.44亿元而其罚金仅为50万元的原因,该条款规定的罚金限额过低,已经“不合时宜”。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经济参考报(2014-05-27):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