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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纺股份造假案引出重重黑幕 前董事长已判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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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纺股份财务造假案曝光后,其原董事长单晓钟等6名高管私设小金库2亿多元被判刑,其中单晓钟获刑13年,上交所已发出问询函。每日经济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南京市审计局2012年审计报告披露南纺股份管理层重大经济活动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巨大损失和浪费,三次股权转让使朗诗置业应获投资收益2.09亿元流入民企;2013年5月单晓钟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没收个人财产220万元。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财务造假有刑事认定,若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被发现有漏罪,漏罪就是当时没有查清楚的犯罪,那么漏罪会被单独起诉直至判决,执行方式会与之前的判决结果合并执行,执行的时候会考虑到之前判罚的情况,然后再考虑合并执行的时间。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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