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诉紫鑫药业造假获立案 律师号召股民维权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股民诉紫鑫药业虚假陈述索赔案,目前处于缴纳诉讼费阶段。每日经济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4年2月21日紫鑫药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被认定未在2010年年报中披露与延边耀宇、延边劲辉等多家公司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紫鑫药业2011年公布业绩大涨后股价一度冲破每股40元,造假被揭露后曾跌至6元以下。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目前有十多位股民委托代理索赔,已立案的一位股民损失20多万元;根据证监会的处罚决定,2011年3月30日至2011年8月15日期间买入紫鑫药业且在此期间未全部抛售的受损投资者均可以参与诉讼,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22日。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