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涉嫌误导性陈述 多家券商研究员中招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承德露露2013年年报显示核桃露收入1.47亿元,与中报披露的2.29亿元相差悬殊,公司董秘称系会计失误及统计口径不一致,被指涉嫌误导性陈述。每日经济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承德露露2013年中报披露核桃露收入2.29亿元、同比增长392.99%,长江证券、东方证券、中信建投等券商据此预测核桃露全年收入超4亿元并给出买入评级,股价一度创下30.4元历史新高。公司迟至2014年3月14日才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中报数据有误,且中报、年报均未对分类变化作说明。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承德露露半年核桃露产品的营业收入比全年营业收入还高很多,是一个明显的会计差错,公司的解释并不能服众。产品营业收入在会计科目中的分类应保持统一和稳定,不能随意变化,发生变化也要有依据,承德露露未能做到这一点,其会计处理也涉嫌违规。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13-08-22):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