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光电大股东逼宫副董事长 上市公司双主业转型现小插曲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勤上光电控股股东勤上集团提议罢免副董事长赵军并提名新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罢免议案,最终结果待9月26日股东大会定夺。中国经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9月6日勤上光电公告勤上集团提议罢免副董事长赵军全部职务,理由为充分考虑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及产业布局、转型原因,同时提名邓军鸿为董事候选人;9月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正从LED行业向教育行业转型,8月19日完成收购广州龙文教育100%股权,实现半导体照明与K12辅导双主业布局;有知情人士称罢免源于副董事长薪酬问题未谈妥。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分析,根据公司法99条和37条,股东有权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勤上光电大股东提出的是包含新的董事人选的更换董事议案,那么大股东的行为是行使股东权利的正常行为,能否更换则由股东大会表决确定;如果大股东提出的仅是罢免议案,不涉及更换问题,这样的议案本身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可以拒绝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中国经营报(2016-09-17):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