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洲电子实控人另类卖壳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同洲电子实控人袁明因与小牛龙行民间借贷纠纷被仲裁裁定以其1.23亿股股份抵偿8.7亿元欠款,被市场质疑为自导自演的另类卖壳计划。北京商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3月10日袁明与小牛龙行签署借款协议借款8.7亿元,3月21日放款,3月28日小牛龙行要求归还借款并提起仲裁,4月1日双方达成和解,4月8日仲裁裁决袁明以1.23亿股同洲电子股份抵偿欠款;袁明在借贷纠纷前已于2月1日与小牛资本达成股权转让初步意向,6月16日辞去董事长等所有职务;公司自1月12日起停牌。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设立高管离职情况下股权锁定期的目的在于防止出现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高管锁定期与司法执行相遇时,司法执行优先。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北京商报: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