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公司仓促改章程闹剧收场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山东金泰拟修改公司章程增设门槛抵御恶意收购遭上交所问询,此前多家公司修改章程议案或在监管问询下取消或未获股东大会通过,多以闹剧收场。北京商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山东金泰拟修订章程增加“连续270日以上持股10%股东方可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等条款及恶意收购议案3/4赞同票要求,被上交所质疑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司法》规定。此前万科被宝能举牌后、廊坊发展被恒大举牌后均匆忙修改章程,廊坊发展修改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华神集团修改方案在深交所问询下取消。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表示,目前并没有法律法规对恶意收购进行界定,上市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里设置一些计划应对恶意收购,但公司可以通过修改章程限制股东的权利,不能剥夺股东的权利。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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