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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服中心针对康达新材造假上市提起支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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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服中心接受11名投资者委托,将康达新材实控人陆企亭列为第一被告、康达新材列为第二被告提起支持诉讼,索赔24.45万元,系全国第二例证券支持诉讼。中证网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康达新材因未按规定报告会后事项及上市公告书虚假记载被证监会顶格处罚。2014年10月被罚后至2015年年报期末近一年半内仅3名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诉请合计14.48万元。投服中心日前向上海一中院递交诉状,要求两被告连带赔偿投资者损失合计24.45万元。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投服中心公益律师)分析认为,造假上市行为发生时间一般较早,距离被揭开“真相”的时间间隔较久,早年买入相关股票的大部分投资者往往缺乏持续关注,并且在维权索赔信息方面存在严重的不对称,导致诉讼维权参与度较低;同时部分了解索赔信息的投资者往往因怕麻烦或者对索赔条件存在误解,诉讼意愿并不强烈,甚至直接放弃索赔。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中证网(2014-10-17):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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