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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天利隐瞒关联关系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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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天利因上市时未披露关联关系、收购上海誉好时未履行关联交易程序被证监会处罚,投资者索赔诉讼已被北京一中院受理并安排近期开庭。财信网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证监会认定京天利两项违法事实,对公司罚40万元、对实控人钱永耀罚60万元。2015年6月复牌后股价连续12个跌停,股价最高曾达314.06元。投资者索赔诉讼已获法院受理,法院并已通知开庭日期。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介绍,自上市之日起至2015年6月22日期间买入京天利且在2015年6月22日前未全部抛售的投资者均有权索赔;索赔金额以2015年7月8日为限计算,此前未实际卖出的投资者持股成本超过111.11元即可索赔;其代理的首批24位投资者起诉金额已逾800万元,后续还有近百位投资者材料待提交,最终索赔金额可能超过京天利2015年度净利润。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财信网(2015-06-04):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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