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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前锋处罚后股价不降反升 因虚假陈述受损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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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前锋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股价不降反升累计涨18.49%,律师称受虚假陈述影响的投资者已可依法索赔。财信网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S前锋7月11日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公司责令改正、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处罚消息未影响股价,公告后首个交易日一字涨停并连续上涨。公司称正式处罚决定未下、退市风险未解除。经查公司隐瞒五洲证券8700万元出资诉讼及2011年至2015年间22笔关联担保。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表示,因S前锋已明确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证监会正式处罚板上钉钉,受损投资者均可依法索赔;S前锋隐瞒重大诉讼金额占净资产比例一度达40%以上、隐瞒22笔担保长达5年,顶格处罚并不冤枉。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财信网(2010-12-09):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更正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共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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