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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刨出S前锋13年前往事 股改钉子户面临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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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前锋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隐瞒重大诉讼及22笔关联担保被拟顶格罚款60万元,公司已放弃陈述申辩,面临投资者索赔。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S前锋系两市唯一未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被查明隐瞒与五洲证券8700万元出资义务诉讼(占相应年度净资产比例一度超40%)及2011年至2015年间22笔关联担保。四川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S前锋公告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表示,60万元是证监会对虚假陈述行为人能作出的顶格处罚;S前锋隐瞒重大诉讼、担保长达5年,严重侵犯二级市场投资者股东权利,遭顶格处罚并不冤枉;因公司已放弃申辩,正式处罚板上钉钉,2010年12月9日至2015年7月27日期间买入且持股成本高于42.83元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首批10余位投资者诉讼材料正在准备。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10-12-09):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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