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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科技、惠而浦、金花股份三案胜诉

发布时间:2026-03-13 10:21:00|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团队代理新纶科技(002341)、惠而浦(600983)、金花股份(600080)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助力股民维权,上述五起股票索赔案件均取得胜诉结果,切实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新纶科技案:一审胜诉,投资者获赔比例超 80%

2021 年 12 月 24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诉新纶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新纶科技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本次判决涉及 339 名投资者,综合获赔比例超 80%。法院认定新纶科技应对原告扣除系统风险后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对原告超出合理范围的诉讼请求及律师费主张不予支持,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按比例负担。该案件为系列案一审判决,符合 2017 年 4 月 25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期间买入且当日仍持股条件的投资者,可参与股票索赔。

惠而浦案:一审胜诉,系安徽首例虚假陈述胜诉案

2021 年 12 月底,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诉惠而浦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胜诉判决,该案或为安徽省首例胜诉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法院结合大盘、行业板块指数波动等情况,酌定扣除 70% 的系统性风险及其他因素影响,判定惠而浦赔偿投资者相应损失,案件受理费由惠而浦承担。符合 2016 年 4 月 22 日至 2017 年 7 月 26 日期间买入且当日仍持股条件的投资者,可参与股民维权。

金花股份案:二审胜诉,终审获赔比例超 90%

金花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此前已获一审胜诉,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金花股份的上诉,维持原判,该案实现终审胜诉,投资者综合获赔比例超 90%。法院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二审案件受理费由金花股份承担。符合 2019 年 1 月 4 日至 2020 年 4 月 29 日期间买入且当日仍持股条件的投资者,可参与相关股票索赔。

上述三起案件均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王智斌律师团队已通知涉诉投资者,后续将持续跟进案件相关事宜,尚未委托的投资者可按要求参与股民维权流程。

备注说明:1. 相关判决书可在微信服务号 “索赔吧”-“成功案例” 栏目中查阅2. 本成功案例发布时间:2022 年 01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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