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交昂(600530)收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罚400万元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2026年9月18日,ST交昂(600530)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四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6〕28号至31号),公司及三名时任高管合计被罚800万元。这份决定书为2025年7月启动的立案调查画上句号,也让公司2023年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与2024年年报的虚假记载问题正式定性。
两份定期报告被认定虚假记载,虚增虚减均指向2350万元
《决定书》查明,公司存在两项违法事实。其一,2023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会计依据不足,对全资孙公司久鼎典当补提2021年度当金减值准备,调增信用减值损失2350万元,虚减2021年度利润总额2350万元,占更正后2021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213.52%,导致该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二,2024年末公司将前期补充计提的2350万元减值损失冲回,虚增2024年利润总额2350万元,占2024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60.26%,导致2024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公司及嵇敏、嵇霖、曹毅三名责任人在听证会上提出会计专业判断、不构成虚假记载、量罚过重等申辩意见,上海监管局经复核后不予采纳。最终,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00万元;嵇霖被罚200万元,嵇敏、曹毅各被罚100万元。
近三年监管记录:从立案到处罚落地
本次处罚并非孤例,公司近三年已多次进入监管视野:
- 2023年11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此前的信息披露违规事项。
- 2024年12月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
- 2025年7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3202502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 2026年7月31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6〕7号)。
- 2026年9月18日,正式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外,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曾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曾被出具否定意见,相关事项直至2025年4月才披露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
风险警示仍在,上半年营收1.40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公告称,本次处罚触及第9.8.1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但未触及第9.5.2条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2026年半年报显示,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1.40亿元,同比下降7.15%;归母净利润-0.14亿元,同比下降721.40%;资产负债率48.66%。公司表示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将争取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影响。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这次处罚主要涉及什么问题? 答:涉及2023年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和2024年年报两份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核心是久鼎典当2350万元减值准备的补提与冲回。
问:公司会被强制退市吗? 答:公告明确本次处罚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但未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问:公司近三年还有哪些监管记录? 答:除本次处罚外,还包括2023年11月的行政处罚、2024年12月的警示函,以及2025年7月的立案调查。
问:处罚对公司经营有何影响? 答:公司称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但股票目前仍处于其他风险警示状态。
本文基于公司公告及监管文书整理,仅供投资者了解该主体监管动态参考。
文末备注
如本文相关信息与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不符的,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为准。
作者: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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