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600220)股票索赔专题
更新时间:2026-02-25|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索赔条件
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本案符合证券虚假陈述投资者诉讼构成要件,股民需注意索赔时效,诉讼时效为揭露日之日起3年,重大性、揭露日等问题由法院最终认定。
案情分析
最新进展:公开信息显示,法院驳回投资者诉求,与此前我方研判结论一致。
此前研判要点:大股东违背承诺,未能如期过户土地,但期后已归还土地转让款。土地未如期过户首次披露于 20240131 日,股价虽有下跌,但整体与当时大盘趋同。本案可索赔区间仅为一个月且事件重大性存疑。
说明1:我们会定期跟踪该公司的信披情况。如我方判断投资者诉讼具备可行性,我们会更新相关信息,敬请关注。
说明2:您也可以在我处办理案件登记,确有通知必要时,我们会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您,回复“案件登记”可查阅进一步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