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被查跌停,部分投资者或可索赔
发文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j近日,江苏阳光发布公告,该公司因涉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股价方面,截至9月15日收盘,江苏阳光仍是一字跌停。
目前尚不清楚江苏阳光涉嫌违规的具体事项, 不过,早在今年5月,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就向江苏阳光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江苏监管局认定,江苏阳光存在2021年半年报、三季报存货披露不准确、财务核算不规范导致披露的部分财务数据不完全准确、2013-2020年定期报告中未披露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向江苏阳光无偿转让“阳光”牌商标的首发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等违规事项。
初步判断,截至2022年9月14日持有江苏阳光的投资者,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部分投资损失。具体索赔区间,尚需江苏阳光违规事项明确后才能确定。我们曾取得许多类似的成功案例,关于本案的进一步进展,可在我们网站“股东网”查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亦可在“股东网”办理案件登记。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的是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其中,投资差额损失可以理解为是投资者在泡沫价格上多支出的泡沫成本,投资差额损失的多少与买入价格和股数有关。
作者: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王智斌律师团队
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必读公告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审计意见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立案调查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共 2 次)
- 审计意见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