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网(记者 陶炜 许立婷)所有在2001年1月1日至2006年10月22日之间买入过宝硕股份(600155,股吧)(600155)的投资者们,需要注意了。据了解,之前向宝硕股份索赔的投资者已经获得了赔偿,这意味着在此期间买入宝硕股份并在2006年10月22日当天依然持有的投资者离拿到赔偿只差一步——提出索赔要求。由于间隔时间过长,绝大多数有资格拿到赔偿的投资者很可能已经遗忘此事。为此,“大众维权易”栏目即日起启动“寻找十年前的宝硕股份股东”行动,欢迎可以索赔的投资者们联系我们,更希望掌握客户交易信息的券商能够去通知自己的客户。

  已有投资者获赔

  2014年8月2日的的一纸处罚公告将宝硕股份十余年前的造假劣迹一一揭露。当日,宝硕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因涉嫌虚假陈述2006年被立案调查一事,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2014年8月1日,公司接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以下五项违法事实:1、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2、未按规定披露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事项;3、相关定期报告虚增利润;4、货币资金虚假记载;5、人为调整2006年半年度报告报表。证监会决定,责令宝硕股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周山、王海棠、李纪等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根据证监会认定的事实,依据司法解释规定、行政处罚决定及相关公告等材料,在2001年1月1日至2006年10月22日之间买入宝硕股份股票,且在2006年10月22日仍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的王智斌律师表示,“投资者的索赔诉讼有《证券法》第69条的支持,胜诉概率很大。事实上,已有律师称,之前起诉宝硕股份的投资者已获得了赔偿。目前未看到法院的判决文书,很可能是通过调解结案的。”他说。

  “由于虚假陈述的事实部分有证监会认定,法律部分有最高法的司法解释,类似案件实践中有着较高的胜诉率。此前,石家庄中院审理的中小股民诉廊坊发展(600149,股吧)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期间法官展现了足够的专业性和耐心,案件在2013年12月顺利调解,66位股民获赔约1294.57万元,这是2013年度投资者获赔金额最大的虚假陈述民事索赔案。”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这样表示。

  大众维权易记者自相关渠道获悉,在相关庭审程序完成之后,首位提起索赔的宝硕股份投资者已经成功获得赔偿。而在2016年8月1日之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依然可以索赔。欢迎通过电话025-84686862、025-84686887或者邮箱dz-zqwqe@126.com与我们取得联系。

  年代久远导致索赔者少

  宝硕股份连续造假的时间长达近六年,期间股价也是连续大幅下跌。无论是从造假时间还是股价跌幅来看,有资格索赔的投资者是非常多的。

  “资料显示,2006年9月30日,宝硕股份的股东人数为4万余名,2001年1月2日宝硕股份收盘价15.48元/股,2006年10月23日收盘价2.37元/股,根据股价走势,虚假陈述实施期间,投资者损失惨重,显然有相当大比例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说。

  “根据宝硕股份的历史走势,投资者绝大部分均符合索赔条件,符合索赔条件的潜在投资者或高达万人。”王智斌说。

  然而,由于证监会调查时间长达八年,绝大多数投资者早就忘记此事。据了解,目前已经提出索赔要求的投资者并不多。在已有投资者获得赔偿的背景下,这样的现状非常可惜。

  “根据公开信息,宝硕股份虚假陈述案是证监会调查周期最长的一个案件,调查周期长达8年。绝大部分当年被宝硕股份虚假陈述影响的投资者,早已不再关注调查进展,更不用说参与维权了。”王智斌说。

  希望券商行动起来

  宝硕股份一案的诉讼时效在2016年8月2日即将到期,目前留给投资者的时间已经不足五个月,过期将丧失胜诉权。但由于年代久远,绝大多数投资者恐怕已经无法记得。为此,“大众维权易”栏目向广大券商发出倡议,希望券商能够通过内部数据库查找到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并将可以索赔的信息通知他们。我们可以向券商与广大投资者承诺的是,在打赢官司之前,通过“大众维权易”参与索赔的投资者不需要支付一分钱给律师,律师的酬劳是在打赢官司后的赔款中分成。如果官司没打赢,投资者一分钱也不需要给律师。

  除宝硕股份以外,大众维权易正在对南纺股份(600250,股吧)、零七股份(000007,股吧)、三峡新材(600293,股吧)、莲花健康(曾用名:莲花味精(600186,股吧))、海润光伏等23家公司展开索赔征集行动。其中,南纺股份、海润光伏、金谷源(000408,股吧)、神开股份(002278,股吧)这四家公司此前已有投资者拿到赔偿。本栏目已结束征集的佛山照明(000541,股吧)、汉王科技(002362,股吧)、华鑫股份(600621,股吧)索赔行动,投资者均已拿到赔偿。

  倡议

  股民索赔券商有责

  在投资者向宝硕股份索赔这件事上,如果券商营业部不伸出援手,那绝大多数人错失索赔的机会,将成为定局。

  那些能够提出索赔要求的交易,发生在2001年-2006年期间,已经是十年之前的事情了。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已经不可能记得那么久之前发生的事情。按照正常的发展态势,绝大多数曾经因为造假遭受损害的人,将由于不知道能够拿回赔偿而永远地吃哑巴亏。而造假的人,则将逃脱应负的责任。

  只有券商能够改变这一切。券商的内部数据库里面,存储着投资者的交易信息。只需要把相关条件在数据库中进行搜索,哪些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一望可知。如果券商把可以索赔的信息通知这些客户,那这些客户就极有可能得到赔款。而如果券商袖手旁观,那些客户就吃定了这个亏。

  我们希望,至少在宝硕股份这件事上,券商们能够站出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这既是国务院、证监会的要求,也是每家券商服务客户的立身之本。而且,帮助客户索赔也并不麻烦,发个短信通知他们相关信息就可以,其他的事情我们来做。在拿到赔偿之前,客户们也并不需要花律师费,券商可以消除某些担心。

  希望券商们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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