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白金坤)日前,南纺股份爆出因连续五年造假累计虚构利润3.44亿元,被证监会罚款50万元。消息公布后,投资者惊呼“中国上市公司的造假成本太低”。有证券维权律师表示,目前正在征集受损股东,将会对南纺股份提起赔偿诉讼。

投资者称“造假成本太低”

5月16日晚,南纺股份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于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分别虚构利润3109.15万元、4223.33万元、15199.83万元、6053.18万元和5864.12万元,合计虚构利润3.44亿元。

证监会最终给予公司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被处3万——5万不等的罚款。更有5名责任人因已过行政处罚时效,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不再行政处罚。

市场投资者普遍认为,相比虚构的利润,处罚的金额可谓是杯水车薪,根本起不到震慑违法犯罪的目的。造假成本太低,等于变相鼓励上市公司造假。一旦未来注册制推行,后果将不堪设想。

南纺股份实则连续5年亏损

值得注意的是,扣除虚构的利润,公司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的利润分别为-668.65万元、-1430.59万元、-13620.47万元、-4470.40万元和-5969.01万元。即南纺股份在2006年——2010年间实际是连续5年亏损。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连续亏损2年即需要实施风险警告,连续亏损4年将终止上市。一些投资者认为,南纺股份是造假才得以保留上市的资格,应考虑是否退市或者实施ST。

证券律师王智斌表示,目前看南纺股份2013年度是盈利的,不会触发退市或ST的问题。但造假期间的5年亏损是否要追溯调整,以及2013年的盈利是否也会被调整为亏损,目前还是未知数。

王智斌称,目前南纺股份股东维权的征集活动已经开始启动,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只要在2007年3月31日至2012年3月22日买入南纺股份,且在此期间未全部抛售的受损投资者,都可以申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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